2、應根據母巖種類及性能能選擇機制砂的生產設備,確定適宜生產工藝和規模,單線生產能力不得低于50噸/小時。
3) 制砂機安裝應離采石場爆破區200m以外,確保開采與制砂作業的安全。
4)機制砂的生產工藝參數,應按設備的特性進行優化,并應加強設備的維護,及時更換易磨損設備,穩定人工機制砂的質量。機制砂的進料粒度一般控制在40mm左右,機制砂的細度模數,通過調試振動篩的角度和篩孔尺寸進行控制。
5)機制砂的石粉含量宜通過水洗除粉、旋風收集裝置或者靜電收塵系統進行控制。
6) 加工好的機制砂在連續10次(每小時抽樣1次)抽樣檢測,至少有9次的細度模數與10次抽樣的細度模數平均值相差不大于0.2。
7)機制砂應按規格、級別分別堆放,堆放場地要求硬化并清潔。為防止顆粒離析,出料皮帶上宜噴灑適量水,干砂堆料高度不宜超過5米,并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。